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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收入人群不愿交社保:退休領取的養老金幾乎沒作用
社保費率偏高,反而導致了實際繳費基數的降低,企業與員工皆視之為負擔的根本原因在于社保制度內在激勵不足,如果不能解決這一問題,單純降費只是權宜之計
《財經》記者 相惠蓮
張玲(化名)在北京一家通信科技企業擔任人力資源總監,她正感受到這幾年來人力成本升高帶來的巨大壓力。
2010年,招聘一名軟件工程師,月薪六七千元足矣,但今年剛畢業的大學生市場價格也超過1萬元。同樣在2010年,一個客服人員的薪資只要3000多元,現在則漲到了五六千元。
張玲坦言,在所有運營成本中,社保比例很大,占到每月150萬元人力成本中的30%。對于每個員工,企業需要承擔的部分包含20%的養老保險、10%的醫療保險、1%的失業保險、0.5%的工傷保險和0.8%的生育保險。
加上12%的住房公積金,企業在發放員工工資之前,已經付出了44.3%,而這些還不包括個人的繳費支出。
今年全國“兩會”期間,TCL集團董事長李東生等企業家代表訴苦社保負擔重,認為社保影響到了企業的擴大再生產以及產業轉型。
目前,養老、醫保、失業、工傷、生育這五險,由企業為員工繳納的部分占到員工工資的30%左右。如加上住房公積金,企業負擔增至40%左右。
隨著民間有關降低社保費率的呼聲走高,中共中央“十三五”規劃建議中提出,“適當降低社會保險費率,完善社會保險體系。”2015年以來,政府多次削減費率,但養老保險作為社保的重頭,由于政府對其收支不平衡的憂慮,始終未被觸碰,因而社?傮w未明顯“減負”。
重壓之下,部分企業和員工因種種原因缺乏對社保的繳納意愿,逃費現象屢見不鮮。
究其原因,社保制度內在激勵不足,是企業與員工皆視之為負擔的根本原因,如果不能解決這一問題,單純降費只是權宜之計。
對社保負擔的不同態度
中國企業家調查系統11月初公布的數據顯示,54.7%的企業經營者認為社保、稅費負擔過重,71.9%認為人工成本上升。
使得社保“痛感”明顯的,是近年來高增速的工資水平。據國家統計局數據,2011年至2014年全國城鎮私營企業的年均工資名義增長均超過11%,最高時達到18%。上海金融與法律研究院研究員聶日明分析,平均工資的增長,導致了社保繳費基數每年以10%左右的速度上漲,推動用工成本升高。
中國勞動力人口連續兩年下降,《勞動合同法》規制和管制環境的上揚,新一代農民工就業意愿的變化,都成為工資上漲的基礎,同時宣告了廉價勞動力時代一去不復返。
提振經濟需要拉動消費,但對企業來說,為員工加薪1元,就會產生0.4元左右的“政策附加成本”,員工一般關注的是工資,甚至是稅后工資,實際上,企業打包的人力成本支出遠不止于此。
盡管企業效益不錯,但北京一家出版公司總經理也表示“養一個人的成本太高”。他抱怨近幾年用工成本的增速遠超過去。2013年底,這位總經理選擇為員工上了每年1000余元的補充醫療保險,用以解決北京醫保門診1800元起付線以下的醫療費用。在他看來,相對于商業保險,“社保第一是不透明,個人不清楚交了多少稅費,所有交的東西顯現不出來,第二是待遇和繳費水平不匹配”。
企業對五險一金不乏怨言,實際上一些員工也將社保視作負擔。
一名能源上市企業人力總監分析,她所在企業80%員工的工資處于社會平均工資水平,10%約為社會平均工資的1倍到2倍之間,10%在2倍以上。收入和年齡不同,員工對養老保險的態度也不盡相同。
該企業上述80%的員工中,30歲以上的固定員工對于養老保險比較在意,對他們來說,在職時拿著不高的工資,意味著退休后只能依靠養老金生活;而有些剛參加工作的年輕人由于身體健康,距離退休還早,同時經濟基礎薄弱,租房等開支上漲較快,因此對于繳納養老保險的積極性不高。
工資較高的員工對社保也興趣不大。上述人力總監回憶,部分高管在入職時會向企業表示,自己已經購買商業保險,企業能否不為其繳納社保。在養老金計算中,社會平均工資會作為一個重要參數,對于高收入人群來說,投保越高相對越吃虧!八麄儾辉诤踅欢嘟簧伲窍M唤唬驗橥诵輹r領取的養老金幾乎沒有作用,他們靠的是儲蓄、投資等。”這位人力資源總監說。
相較于養老保險,醫療保險更具當期效益,收入較低的員工繳納醫療保險時都較積極。但對于高收入員工來說,基本醫療保險的保障力度并不能令他們滿意,他們更多地依靠商業保險,以滿足其高端醫療的需求。
企業的規避之道
在盈利和維持生存的驅動下,不少企業開始尋求規避社保費用的變通之道。
2010年出臺的《社會保險法》強制規定企業的繳費義務,意圖保持社保的覆蓋率。而各地的社保費率都有明確統一的要求,若要規避費用,可以“做文章”的主要通道就是繳費基數。
各地對社保繳費基數的規定不盡相同,較常見的是,最低為當地平均月工資的60%,最高為300%,若職工工資位于兩者之間,則取上年的實際平均月工資為基數,地方政府每年根據新的社平工資調整社;鶖怠F髽I和個人以繳費基數乘上費率,可得到具體的繳納數額。
51社保網CEO余清泉指出,由于稅務部門和社保部門數據通常不互通,社保部門很難知道企業具體發放的工資數額。一些地區由地稅代征社保,則比較容易進行數據比對。
根據51社保網的調研數據,2015年,即使在北上廣深等城市,也僅有38.3%的企業在繳費基數上完全合規。不合規的情形主要有三種:統一按最低基數繳納;為員工分檔繳納,如經理級4000元、主管級3000元、員工級2000元等;按固定工資繳納,將獎金收入排除在外。
2015年的情況好于2013年。余清泉認為,原因在于新三板上市提速逼迫企業盡快提高合規性, 子女入學等公共政策要求提供社保繳納證明,使得員工也更為在意社保的繳納情況。
一名湖南食品企業人力資源主管稱,在長沙,除了特大型企業會根據員工實際工資去繳納社保,八九成企業依據的都是最低繳費基數,如果實繳,企業難以維系。
目前該公司按照2426元的當地最低基數為員工繳納社保,每人約在800元左右。假使按一個員工5000元工資為基數實繳,平均在一個人身上就要多花近千元。
對于員工來說,按照較低繳費基數,個人的繳費部分也會減少,意味著拿到手的現金更多。
上述人力資源主管表示,即便少繳,壓力依然存在。“從2009年到現在,基數幾乎翻倍,但企業效益是否增長翻倍是另一回事。”
“打擦邊球”的企業并非個案。聶日明曾做過估算,重慶2013年的社平工資是4252元,按照去年職工養老的繳費收入和參保職工的人數,可以計算出平均繳費基數為2575元,剛好是社平工資的60%。
2015年以前,重慶規定的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的下限是社平工資的40%,2015年初升至60%,企業和低收入員工的包袱陡增。
根據北京某區的數據,2006年到2014年的退休人員中,90%的人員繳費基數在社會平均工資以下,這顯然與真實的工資收入情況不匹配。
為少繳社保,企業還想出其他辦法,比如,勞動合同上工資按照當地最低標準約定,其他的工資通過私人賬戶打款給員工或者以發放現金的形式給員工等。
種種規避行為自有風險,根據規定,如果企業漏繳社保,一旦被社保部門稽查發現,需要按照企業上月繳納額的110%確定應繳納數額,并按日加收0.05%的滯納金。對于這一威懾,小企業往往心存僥幸,大企業則心有畏懼,罰款金額不少,會給企業短期的現金流帶來壓力,另一方面,企業被曝光,損傷信譽。社;閷Υ笃髽I也更為嚴厲,“一輛中巴帶著會計師事務所的人一起來,查財務入賬、臺賬,可以說是滴水不漏”。一位上市企業人力資源主管曾經歷過這樣的場面。
根據國家統計局出臺的規定,獎金、津貼、補貼等都屬于實際工資,各地社保繳費基數的計算口徑應與此一致。一些企業也在這方面想辦法規避,常用之道包括對員工的保健、住房、交通等方面福利投入。
這些現象背后蘊藏的風險是,社保繳費率偏高,反而導致了實際繳費基數的降低,沒有真正達到預期的社保收入水平。
對參保個人而言,繳費基數不實會直接降低剛退休時的養老金替代率,即養老金占退休前工資的比例,從而導致生活水平下滑。
根據中國人民大學社會保障研究所所長李珍的計算,現行養老制度的設計目標是養老金社會平均工資替代率為59%,企業繳納部分形成的基礎養老金為35%。要想整體達到這一替代水平的前提是,按社平工資100%的繳費基數持續繳納35年。眼下不僅繳費基數不實是常態,許多在非正式部門繳納的群體選擇只繳納年限的下限15年。加之個人賬戶保值增值能力低等因素,養老金替代率已從1997年的76%下降至2011年的44%。
企業更偏好為員工帶來“顯性”的福利。根據51社保網的數據,2013年,有65.2%的企業為員工繳納住房公積金,到2015年這個比例上升到79.8%。為員工購買補充醫療保險的公司比例也從2013年的30%提高到2015年的57.5%。在企業看來,住房公積金權益清晰,買房后可直接支取,相當于現金發放,此前還有企業刻意多交公積金用以避稅。
怎么降費是個問題
社保成本逐年上升,已有一些地方意識到問題并著手調整。
與企業不同,地方政府更多從調整繳費費率入手。比如,深圳市養老保險的企業繳費部分僅為14%,顯著低于其他地區。
2003年,上海實施小城鎮社會保險制度,允許郊區企業在養老保險上少繳11.8%,醫療保險上少繳9%。從2004年到2010年,參保的職工人數增加近 2倍,超過城保參保人數的增長速度,人力資本較低企業的參保程度提高。
在全國統籌未實現、統籌層級仍以縣市為主的情況下,下調社保費率儼然成為個別地區用于提高招商引資能力的“特權”,并引發爭議。上海的小城鎮社會保險制度在2014年也退出了舞臺。
來自更上層的措施也在逐步落地。
2014年底,國務院副總理馬凱表示,五險一金的繳費水平確實偏高。今年1月下旬,人社部表態“我國社保繳費率將會適時下調”。
一個月后,領取條件嚴格、“進多出少”的失業保險費率首先宣布下調,由3%統一降至2%,預期為企業和員工減負400多億元。此后,工傷保險平均費率由1%降至0.75%,生育保險費率從不超過1%降到不超過0.5%。
醫療保險暫無降費的消息傳出。人社部官員近期指出,醫;鹂傮w平衡,但風險不可忽視,如結余率減少,地方差距大等。“全國40%的結存來自廣東、山東、江蘇、浙江,中西部的老工業基地比較困難!
養老保險是比重最高的社保險種,也是負擔的重心。考慮到當前對養老金可持續性的擔憂,普遍的預期是,降低養老保險費率的可能性并不高。
不少學者認為,法定的社保繳費率太高,后果是遭到企業和員工的規避,實際征繳情況與政策初衷背道而馳。根據復旦大學經濟學院教授封進的測算,如果將較高的繳費率下調5%,可以使實際繳費率提高0.48%-1.3%,反而可以增加基金收入。
但也有人擔心,醫療和養老保險費率簡單地下降,若不增加財政補貼或完成國資劃轉,可能會使原本就捉襟見肘的社;鸶泳o張。據財政部社會保障司11月公布的數據,2014年基本養老基金收入首次低于支出,差額達319億元。
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副院長白重恩建議,可以降低社保繳費率,用國有資產的劃撥和國有企業的分紅支持社保,從而達到降低勞動力成本的目的。然而,國資劃轉社保的呼吁沸騰多時,始終無實質進展。
中國的社保體系,特別是養老保險嚴重依賴于政府強制征收的第一支柱,由企業年金和個人自愿購買保險構成的第二、第三支柱發展遲滯,且三者分工不明確,反映出“沒有清楚地界定政府應該承擔怎樣的責任!甭櫲彰鞅硎。
白重恩認為,二三支柱的稅負感弱一些,給勞動力市場帶來的扭曲會少一點。這實際上也是一些發展良好的企業所樂見的形式,“好的制度要強調多繳多得,否則就是搞大鍋飯,大家都會逆向選擇”。有企業人士直言。
中國現行的社保制度從法律層面固定了企業強制征繳的義務,但嚴厲的征繳和稽查手段意味著高成本的人力財力投入,而且壓制了企業的發展。應該換個角度,從激勵企業與個人出發改善社保制度,使之不再是一項沉重負擔,而是更多發揮提高員工福利的功能。
發布日期:2015-12-22